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枉顾醉驾“高压线”,任性贪杯受刑罚
2019-08-12 14:28: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一审宣判。曾两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王某这次又将面临着拘役五个月二十天的重罚。

  王某有个爱好,喜欢没事“喝两口”,分别在2015年和2017年被江阴市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然而,这两次教训并没有让王某意识到酒驾的后果危害。2019年4月10日,和朋友推杯换盏后的王某在骑着二轮摩托车回家的途中,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对王某抽血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81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江阴市公安局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侦查后发现,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悬挂的牌照与登记的牌照不符,王某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件侦查期间,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决定取保候审。然而就在5月23日,王某却再次醉酒后驾驶另一辆无牌照摩托车上路,因不小心连人带车摔倒,被民警发现其酒后驾驶。抽血检测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mg /100ml,因王某属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涉嫌犯罪,江阴市公安局遂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时向江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王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也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江阴市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对法律心存敬畏,一言一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已结婚生子的王某,本应悉心规划好自己的人生,打理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却因对法律缺少敬畏之心,枉顾醉驾“高压线”,三番两次违法,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