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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4吨危险化学品得到妥善处置
2019-08-15 09:16: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现场4吨危险化学品得到妥善处置,避免了环境受到破坏,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近日,江阴市检察院收到相关主管单位的回函,表示现场检查商铺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已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并对经营者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9年6月份,江阴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市一家公司将硫酸、氢氧化钠等大量危险化学品随意堆放在商铺内,该商铺是经营者用来临时堆放这些危化品的。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现场未设置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未设置通信、报警装置,也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该商铺所堆放的危险化学品有4吨,附近经营店铺众多,人流密集,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将造成巨大的破坏和无法估量的损失。”承办检察官认为,该公司将大量危险化学品堆放在商铺内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相应的处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现场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有效处置。

  “我们会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合力保障安全生产。”江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方静说。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