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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科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7-05-31 10:5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5月26日下午,我院未检科响应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检察活动的要求,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出席,我院副检察长朱彩娟全程陪同。

  根据活动议程安排,与会代表首先参观了江阴市东发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对于工作站和实践基地展现出专业、规范、高效、合理的特点表达了一致肯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基地建设,注意结合防治校园欺凌专题,朝社会化、常态化和规模化方向迈进,努力打造成为江阴市检察院的名牌项目。

  随后,与会代表在院大厅参观了我院未检科为此次活动制作的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展板,对于我院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法治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纷纷表示赞赏。他们强调,不但要重视校园欺凌问题,更要切实落实相关工作防治校园欺凌。

  最后,与会代表在院会议室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通过观看由最高检制作的未检工作宣传片《呵护未来,以国家的名义》,进一步了解了未检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朱检向与会代表汇报我院未检工作,并就防治校园欺凌提出建议:一是学校应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的工作制度;二是司法机关应当加强整治力度;三是教育部门应当提高监管责任意识;四是注重结合家庭教育。

  听完汇报,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法院副院长夏明丰提出,打击校园欺凌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要被告人严厉打击,对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从犯,实施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徐勇提出,要强化警务室建设,建立民警巡逻机制,让有经验的协警常驻,及时掌握校园动态。司法局副局长洪向宇提出,要积极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注重对特殊群体的个案帮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教育局德育科科长沈志荣提出,要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对孩子进行引导,加强师生联系,对校园欺凌现象,早预防早通知早处理。团市委权益部部长陈启迪提出,在处理校园欺凌方面,要在萌芽阶段防治,构建各部门合作机制。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赞扬了我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的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意见:一是要加强校园欺凌案件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特别是发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并且争取更多单位、部门参与进来,一起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二是要多开设家长课堂,加强家长法治教育,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三是要及时公开一些社会高度关注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结果,增强透明度。

  编辑: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