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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检察院承办的季永强刑事申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
2017-06-22 10:16: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评选中,我院控申科办理的季永强刑事申诉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十大精品案件”。

  2015年6月,申诉人季永强位于江阴市青阳镇里新村季家厍129号的房屋遭到谢冠兴盗窃并被烧毁屋顶、家具等物。同年9月2日江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冠兴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案判决后,申诉人季永强、谢小燕夫妇因不服法院只对谢冠兴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向我院提出刑事申诉,认为法院判决认定罪名不全面,对被告人谢冠兴量刑太轻,要求检察机关对火灾造成的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失给出说法。

  我院控申科经审查,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能,即对该刑事申诉案立案复查,控申科科长陈益军、承办人王东林详细审查原案侦查、起诉、审判卷宗,多次与申诉人见面沟通并充分听取其意见,对其提出的诉求及理由进行调查。立案复查期间,与公安机关、价格认证中心等部门就申诉人提出的被烧毁房屋价格鉴定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认定谢冠兴放火导致的房屋损失价值人民币73545元。2016年6月,我院向江阴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谢冠兴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目前谢冠兴已被我院提起公诉。

  编辑: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