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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检察院被表彰为2016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017-06-22 10:2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无锡市召开公共机构节能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江阴检察院被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表彰为“2016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近年来,江阴检察院高度重视机关节能,通过完善制度,科学管理,创新改造,教育宣传等多项举措,积极推行绿色办公,推进绿色机关建设,效果显著。2016年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0.3%,单位面积能耗同比下降4.7%,水消耗同比下降37.6%。一是引入细节抓制度完善。出台《节能目标责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和《节能目标完成奖惩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分解,逐步形成节能管理、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同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节水、节电、车辆、空调、电梯运行等管理制度和对应的岗位职责。二是科技引领抓节能改造。采用智能化手段,实施节能照明系统、集中文印系统、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等改造升级,每年可节约用电5%、用水5%、单位纸张打印成本较以往降低60%,全面提高能耗利用率,打造绿色机关。三是宣传引导抓日常用能。通过举办节能知识培训、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等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坚持从细节抓起,通过在洗手池、电源开关、食堂等公共部位处张贴节能标语,制作展板,让节能理念“入眼、入耳、入心”。结合检察软实力建设,加强节能环保理念、教育和实践,弘扬节俭传统美德,倡导绿色环保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编辑: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