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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部署—创新举措】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江阴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十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2023-11-21 14:12: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检警合力对“十类犯罪”深挖彻查,严防黑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近日,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十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共三个方面十四条内容。

  一是明确强制检索工作内容。《意见》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应当对案件涉及的警情进行检索、查证、审查、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十类案件”范围、检索方式、检索时间、检索区域进行了详细释明。

  二是明确深挖彻查工作方向。《意见》强调,公安机关应当对多个个案中反映出的违法犯罪事实、涉案人员、社会影响等情况深度研判,对有前科劣迹人员要查实底册,形成警情检索报告随案移送。检察机关应当重点围绕涉黑涉恶线索挖掘、黑恶犯罪人员确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关联等方面对警情检索报告进行审查,研判是否存在黑恶犯罪。

  三是明确分歧处理工作程序。《意见》指出,公安、检察机关对警情检索分析结论存在分歧的,应当分别向上一级公安、检察机关报告,案件可能涉黑的,应当层报至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由上级公安、检察机关指派专人跟踪指导督办。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