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朱文彩、沈俊宏于2010年12月在江阴成立江阴市人立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黑色金属铸造件生产。2017年5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在无环评许可、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酸洗模具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含铬、镍等重金属的废水,通过墙洞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中。经江阴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排放的废水中总铬浓度超标25倍,总镍浓度超标66倍,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典型意义】该案是无锡地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无锡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该案于5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的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两级检察机关的部分检察干警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主旁听。庭审中首次采用播放现场模拟实验视频、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等方式向法院出示证据材料,并针对前期环保部门采样不及时导致证据流失的情况,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环境损害赔偿数额。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对刑事部分作出有罪判决,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诉讼请求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