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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赵建新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018-11-29 09:30: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11月27日在京举行。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为人民检察事业作出贡献的检察人员代表颁发“检察荣誉章”和证书。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建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并作为江苏省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代表现场参加会议接受表彰。

  赵建新同志,现任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他从检28年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奋战在检察一线。

  挥利剑,查办职务犯罪兼具力量与智慧。赵建新同志带领检察干警大力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办群众反响大、社会影响坏的“小官大贪”,办理的案件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十大优质案件”。2017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

  为民生,推进公益诉讼注重广度与力度。赵建新同志带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保护。2016年以来带领办案团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追回国有财产1200余万元。依法对高检院、公安部、原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深入报道。

  明责任,开展检察监督不忘初心与使命。赵建新同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领控申检察团队深入开展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2017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十大精品案件”。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