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近日,我院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出工作部署。
会上,胡洪平检察长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相关学习贯彻要求,重点学习了最高检明确的关于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项执法司法标准。赵建新副检察长领学了人民日报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相关评论员文章。
胡洪平检察长表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地位,充分认识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是更好地贯彻高检院党组提出的“讲政治”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江阴检察担负着为江阴民营经济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艰巨任务。二要平等保护,主动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络工作,主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设,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各类风险,特别是经济金融风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树立平等保护意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注重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要巩固和发展我院加强产权保护的成功做法和工作经验,努力在提升效果上下功夫。三要坚持规范司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对照最高检明确的11项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树立规范执法意见,坚决防止和纠正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