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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发出检察建议并支持起诉无锡地区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案
2020-05-18 10:45: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江阴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刘某遗弃一案时,发现刘某先后遗弃2名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亲生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江阴市检察院于2019年1月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刘某的监护权。后检察官多次至被弃婴儿寄养家庭探访、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切实推进诉讼流程。江阴市民政局向江阴市法院提起诉讼后,江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于2019年7月4日派员出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法院当庭判决撤销刘某监护权,指定江阴市民政局作为监护人。

  典型意义

  该案是无锡地区首例由检察机关出庭支持撤销监护权之诉的案件,也是江阴市检察院根据最高检要求,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刑事领域向民事、行政领域拓展的有益探索,充分发挥了未检民事监督检察职能,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保护。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