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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日报》:加强公益诉讼协作 合力维护公共利益
2018-11-02 15:20: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肖遥 李君超) 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联合市监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监察机关监察职能,合力维护公共利益。

  《办法》要求,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在公益诉讼中应依据《宪法》《监察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双向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合力,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一旦发现行政机关存在不配合调查取证,未按要求回复、落实检察建议等4类情形,以及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需及时移送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线索,需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办法》明确,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案件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敏感或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工作需要,互派或互邀人员进行会商研讨。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