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保持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感性,看完案件后要找到工作的方向。”这句话是我办理第一个复杂案件时,时任未检科科长魏宏溥对我说的话。
独立办案后遇到的第一个复杂案件是刘洋等七人抢劫、抢夺案,案件本身相当复杂,涉及多笔犯罪事实,就查明每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具体事实、犯罪情节就花费了大量时间,当时我觉得审查逮捕阶段查明这些就可以了。但这案件刚到我手后,魏科就对我说这案件里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么性质恶劣的案件捕掉之后再诉掉不就行了,还有什么工作呢?
去提审前,魏科让我通知法定代理人外也通知合适成年人在场,我诧异地问有法定代理人还需要合适成年人?魏科笑着让我去研究一下合适成年人制度,让我注重每一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的运用。果然,在提审时,家长们的表现各有不同,有的过于溺爱,有的过于推脱,有的过于不知所措,让我对这些孩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有了了解。汇报完案件后,魏科问我下一步怎么办,我回答有点方向了,魏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方向去做。
对涉案的5名未成年人作出逮捕决定、对2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我召集家长、合适成年人举行了一个座谈会,向家长一一说明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后,针对家长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合适成年人共同对家长进行了指导。家长们刚坐下时情绪都很激动,走的时候都归于平静,尤其是被逮捕孩子的家长都拉着合适成年人的手说感谢,这一幕始终让我印象深刻。
批捕环节结束后,魏科告诉我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保持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感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涉案其他未成年人存在的问题要有敏锐性,看完案件后就要有下一阶段工作的思路。听完魏科的话,我一一罗列案件中存在与这些孩子犯罪相关的问题,运用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工作。依托观护帮教工作站帮教不批捕的两个孩子,开展刑事和解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让2名被逮捕的孩子在开学时准时回到了课堂,走访事发学校了解在校学生犯罪预防工作动态及需求,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工作。会同法院、司法局针对被判处实刑的孩子制定帮教方案,前往未管所开展帮教,在其刑满释放后做好跟踪帮教。
针对这起案件中暴露出在校学生犯罪的新动态,我对前三年的全市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进行梳理撰写了调研报告,并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市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并专门与我院联系,出台了针对在校学生犯罪预防的“春风行动”。
一个案件引出了一系列工作,让我对未检工作“案结事不了、功夫在案外”的特点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这个案件也被评为无锡市未检典型示范案例优胜奖。
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感性、找到工作的方向不是口号式的宣言,需要有专业的知识作为储备,如果只知道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的“所以然”但不知道“何然”,对于未检工作只能是杯水车薪,所幸一直有人在鼓励我要去探寻“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