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谢谢你们,那么复杂的事,最后赔偿款和房产纠纷竟一并帮我解决了,我真是太满意了……”清明节刚过,78岁的胡老太太在家人的搀扶下,带着锦旗来到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费春霞表示了谢意。
十几年前,胡老太太的儿子黄勤和他的前任妻子刘玉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翻建的沿街店面房给了刘玉和女儿黄玲。但是该房产是违法搭建的辅房,没有纳入主房的房产登记之内。十几年过去了,这个没有产权登记的辅房究竟属于谁的名下?该由谁来享有房产权利?一下子在这个大家庭里炸开了锅。为此,黄勤和自己的母亲胡老太太想要通过诉讼确认房产产权,但是法院以有争议的辅房系违章搭建需要走行政程序为理由不予认定产权问题。
法律程序走不明白,随后吵闹、打架、砸窗、砌墙堵门……去年9月25日晚,黄勤和现任妻子、前妻刘玉和女儿黄玲四人之间再次因为房产发生冲突。最终,刘玉的3颗牙齿被打掉,经鉴定构成轻伤。刘玉认为是黄勤拳击其嘴部造成伤情,但是黄勤表示自己还未动手便被人拉走,刘玉有可能是自己摔伤造成的。
2016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以黄勤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本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费春霞对于案件中每一个证人的证言都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推敲,可是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是利害关系人,经过一次补充侦查还是难以厘清事实真相。此时的矛盾双方情绪激愤,甚至表示早就准备了上访材料。经过一番思考,费春霞认为案件最好的走向,应该是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一致,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
“我没打人,为何赔偿?!”费春霞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正取保候审的黄勤,电话那头传来了怒吼声,还没来得及详细说自己的想法,就变成了嘟嘟的忙音。
2017年1月12日下午,经过反复沟通,费春霞终于把刘玉母女一方和胡老太太、黄勤等人一方约到了一起,但是没说上两句又杠上了。
费春霞马上把双方分开安排到两个会议室分别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费春霞暂时不谈故意伤害案件本身,而是先把沟通的重点放在房子上。从下午2点到晚上7点,费春霞在两个会议室之间来回走了十趟之后,终于促使双方从一开始的三七分、四六分谈到最后按五五比例分享房产权利,双方在房产利益分配这个大前提下达成了一致。
五个小时的谈话取得了初步成果,可是一方要求必须赔偿八万,一方只肯赔偿一千,两个看似悬殊的数额,又该怎么办?
俗话说,亲人是打断骨头连着筋,此时,能让双方各退一步的关键点就是亲情了。在与刘玉母女的交谈中,费春霞和她们谈及了曾经作为家人彼此间的关怀,并借此机会向刘玉的女儿提出,希望一会双方再次见面时,作为小辈的她,能够先和长辈打招呼,女儿黄玲答应了。
费春霞又走了五个来回,双方终于确定了一万元的赔偿金额。小辈黄玲也开口认真地叫了声爸爸、奶奶,一家人明显平静了下来。双方在会议室当场签下了协议,刘玉也出具了对黄勤的谅解书,要求不追究黄勤的刑事责任。费春霞根据刑事和解的相关政策,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并提出了撤案的建议,最终公安机关也采纳了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