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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唐某、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8-11-13 14:31:00  来源:检察日报

  唐某、郭某系夫妻,二人共同经营某皮具公司。五金配件经营者雷某与皮具公司之间存在长期供货关系。2013年双方结算确认皮具公司尚欠货款200余万元,因皮具公司一直未予支付,雷某遂向法院起诉皮具公司与唐某、郭某,要求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本案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法院判决皮具公司、唐某、郭某对未支付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皮具公司、唐某、郭某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未能成功获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但发现唐某、郭某自本案起诉起至执行阶段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遂将二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侦查。雷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查明:唐某、郭某居住在三层豪华别墅内,该别墅未登记在其名下;唐某向案外人购买面积136平方米房屋一套,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物业公司证明物管费由其缴纳;唐某、郭某名下4辆价值超200万元的车辆均被转移至其亲属名下;皮具公司、唐某、郭某的银行账户均有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大额交易,且有300万元转账他人;唐某、郭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将皮具公司和库存皮具转让他人,公司及库存价值超过150万元;唐某、郭某以他人名义对外经营皮具皮革生意。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唐某、郭某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唐某、郭某已被批准逮捕,现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