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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经验交流|湖北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纪实
2019-05-21 10:19: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清君 戴小巍

  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

  ——湖北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纪实

  “每次来,每次都不一样,下次再来,这里也许就成了‘网红’打卡地了。”面对整改后游人如织、生机盎然的江滩,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仪君高兴地对记者说。

  4月28日,胡仪君带着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到位于长江之滨的武惠堤行洪区现场查看工业固废清理整改情况。

  这是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的一个剪影。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列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清单。4月4日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抓紧抓实,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底,共对2595起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979次,回访群众796次,到有关企业走访425次,到公益受损现场查看1029次。剩余案件正按照时间表紧锣密鼓推进,力争实现“回头看”全覆盖,确保办案实效。

  诉前程序“回头看”:力促双赢多赢共赢

  4月15日上午8点50分,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湖北省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城东社区附近的违建墙体一个接一个倒塌,在此10多年的7000多平方米养猪场被彻底拆除。

  2018年11月,老河口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城东社区旁16家养猪户,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猪舍、长期超标排放养殖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给周边居民带来极大困扰。

  在全面调查核实情况后,老河口市检察院向城管、畜牧、环保、酂阳办事处等4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督促养殖户全面彻底整改。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16家养猪户的生猪在两周内全部腾空。

  4月初,老河口市检察院在“回头看”的过程中发现,尽管养殖户已将生猪腾空,但违章猪舍至今未拆除。更严重的是,个别养殖户又不声不响地在此开始养猪。

  为全面准确了解违法建筑未及时拆除的原因,该院多次与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并联合城管等职能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周密拆除方案。

  终于,违章养猪场被彻底拆除,相关部门的补植复绿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诉前程序案件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此次“回头看”活动的重中之重。根据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重点聚焦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不实;检察建议整改成效未能有效巩固,反弹回潮;诉前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质量不高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回访”成效。

  “诉前程序案件量最大。可以说,抓好了诉前程序的‘回头看’,基本上就抓住了这项工作的‘牛鼻子’。”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朝阳介绍,2018年,全省94.7%的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就得到了有效解决。

  起诉案件“回头看”:确保诉得出判得了

  “这类案件在‘回头看’中的占比并不大,但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诉得出、判得了,可以说至关重要。”谈及对起诉案件的“回头看”工作,咸宁市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毛武威对记者说。

  4月18日,赤壁市检察院诉该市水务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坚持开展“回头看”,加大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结果。

  据了解,赤壁市检察院就部分乡镇自来水不符合卫生标准问题,于2018年12月20日向赤壁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该市法院因机构改革、审判人员未到位等原因一直未开庭审理。赤壁市检察院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重点就专家意见效力等问题达成共识,推动法院于4月18日开庭审理。该院还将全程跟踪,确保诉讼效果最大化。

  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未及时开庭审理,或者开庭审理后明显超过正常期限未作出判决的情况及原因,是起诉案件“回头看”的关注领域。

  除此以外,根据工作方案,湖北省检察机关对起诉案件开展的“回头看”还包括:各地层报省院审批同意起诉的案件以及省院备案审查同意的案件,未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和原因;法院判决的公益诉讼案件,未完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或者虽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但与检察机关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分歧,以及其他在庭审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情况和原因。

  “对于已起诉但尚未开庭审理或判决的案件,我们要求各地及时与法院沟通,掌握案件审理的阶段和进程,明确案件是否存在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上的问题,有针对性通过请示上级院、强化沟通等方式加以解决。”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高丹对记者说。

  判决执行“回头看”:聚焦履职整改到位

  4月22日,湖北省随县检察院会同县水利和湖泊局(原随县水利局)等部门一道,对2018年该院起诉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实地查看了草店镇游源河东湾村非法采砂现场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1月,随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由随县检察院提起的原随县水利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水利局继续履行对涉案河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限期六个月内拆除游源河东湾村河段中的违法构建物,恢复河道原貌。

  目前,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已经对案件中涉及的非法采砂设备进行了拆除,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出河道治理的初步方案,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发生。

  聚焦判决执行情况,也是这次“回头看”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案件判决后法院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移送执行的情况;行政机关、违法民事主体主动执行判决的情况;法院依法执行的情况;受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恢复情况。

  据悉,“回头看”工作从4月4日起至6月20日结束,湖北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回头看”工作中,既要“边查边纠”,又要注重深入分析典型性、类型化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机制的意见和措施。该院还鼓励各地邀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派员或邀请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督导,探索建立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标准及成效评估机制,积极尝试通过评审会、听证会、评估会等方式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提高认定结果的公信力。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鑫表示,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就是在打通公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是对“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的有力回应。接下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扎实做好余下案件的“回头看”,切实弹好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协奏曲”。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