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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邻里琐事起干戈,3次上门化玉帛
2024-04-11 16:05: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辛苦检察官同志又大老远跑一趟,我们正跟村里街坊一起唠家常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案件当事人王某家中宣告不起诉时,被害人周某正和王某及街坊们,在巷口闲坐聊天。

  而在八个月前,周某、王某两位古稀老人还因琐事引发轻伤害刑事案件,双方心里都憋着一口气不愿让步,两家关系剑拔弩张。

  王某与周某均是江阴市长泾镇某村的老村民,两人是四十多年的老邻居。2023年7月的一天,因周某到王某家门口的码头倾倒生活用水,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王某家中的热水瓶和电风扇被摔坏,周某的手则被王某打成轻伤二级,随后周家报警。立案后,公安机关对二人进行调解,但因王某拒不道歉,调解工作始终没法开展。

  2023年10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双方当事人均已是古稀老人,且行动不便,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走访双方当事人。彼时,周某仍在为手伤影响家务劳作,但王某拒不道歉而怨愤;王某则坚称,对方无礼在先,自己是为保家门码头清净而制止周某,且自家也有损失,因而拒不道歉。双方都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互不让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老人执拗,那就试试从儿女处找突破。2023年12月,待两家相对冷静后,承办检察官会同人民调解员私下与双方儿女取得了联系。通过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双方儿女态度总算有所缓和,答应从中调和。

  2024年2月,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第3次来到王某和周某家门口的河边。这次,检察官把王某、周某及两家子女也聚在一起。

  “说到底都是小事引起的,闹到法院判了刑,两家的孩子日后不也成仇人了?日子得多闹心!”检察官、调解员对两人反复释法说理,加上儿女从中规劝,两位老人的语气也渐渐柔和。

  “总归是我冲动伤了你,我向你道歉,愿意赔偿你的医疗费和损失。”王某率先表态。“我倒脏水也不对,你把看病的500块钱赔我得了。”随后,王某当场赔偿了周某500元钱。至此,一场僵持大半年的邻里纠纷在检察官的调解中顺利化解。

  2024年3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结合王某的平时表现和认罪认罚情况,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