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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故事】担保=借款?解开房屋被拍卖谜团
2021-01-27 14:15: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肖艳 赵春燕

  “要不是检察院依法监督,案件真相就还原不了了,我就要背负这几百万的债务了……”近日,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张蓉特地给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申丽萍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房屋被拍卖,自己竟背负巨额债务?

  2018年10月25日,远在云南昆明的张蓉接到老家江阴的好朋友打来的电话,告知张蓉她的房子正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挂拍。

  “我并没有涉及民事纠纷,为什么我的房子会被法院执行?”百思不得其解的张蓉赶紧联系了自己的父亲,全权委托父亲去法院了解情况。经向法院查询,原来张蓉的前夫方伟在2013年8月中旬向朋友苏东借款330万元,一直未还款,2016年3月,苏东将方伟与张蓉一并起诉至江阴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方伟与张蓉共负还款责任。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无法向张蓉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于是公告送达并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

  判决生效后,苏东一直未收到还款,遂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张蓉名下在江阴的两套房子均被法院查封,其中一套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这笔债务我一点都不知情,我和方伟在2013年8月底就离婚了,也不知款项用途!”2018月11日,张蓉向江阴市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由于再审申请超过再审申请期限,法院依法驳回。

  公安检察联合侦查,欠款竟已归还?

  同时,张蓉四处询问方伟的去向,没找到方伟,却从方伟舅舅金民处取得了一份录音材料,在录音材料中,方伟亲口承认330万元已经归还。

  “既然欠款已经归还,为何苏东仍要提起民事诉讼?”凭借录音材料,张蓉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方伟、苏东涉嫌虚假诉讼,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张蓉向检察机关提出民事监督申请,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涉嫌虚假诉讼,并提供了上述录音材料。

  检察机关依法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申丽萍认真审阅了相关案卷,发现仅凭这份录音材料无法确认涉案款项是否全部归还,还需询问诸多当事人,调取银行相关凭证才能确认涉案款项是否归还。

  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民警,沟通案件情况并联合开展侦查。多方调查核实后查明:原来,苏东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小贷公司,向小贷公司借款才有了这330万元,因还款利息高难以支付,苏东又找到朋友秦航(腾达公司股东),秦航开具了400万的本票偿还了小贷公司的欠款。

  接下来,如何还清欠秦航的钱呢?作为辉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方伟表示可以辉煌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反正公司的账户与自己的账户一直混用,但由于辉煌公司不处于实际经营状态,单单以公司名义无法贷到这么大笔金额,因此他与苏东商量以苏东名下估价700多万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该笔借款,同时辉煌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民、沈玉作为保证人。2013年11月,宁波银行向辉煌公司发放贷款500万元,其中400万归还给了秦航,剩余100万方伟自留。

  由于辉煌公司未按约支付借款利息,宁波银行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作为物保人,苏东不希望自己抵押给银行的房子被拍卖,遂找到其表兄开办的开门红公司,2016年5月,开门红公司受让了宁波银行对辉煌公司拥有的500万元债权并于2016年6月向法院起诉辉煌公司及保证人金民、沈玉要求还款。

  2017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辉煌公司归还开门红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关利息;金民、沈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开门红公司与金民、沈玉达成和解协议,三方同意金民、沈玉共支付273万元给开门红公司,开门红公司不再追究金民、沈玉在该案中的担保责任。

  担保=借款?释法说理,提请抗诉

  到此,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终于清晰,本案中方伟结欠苏东的330万元借款,最终转化为辉煌公司结欠开门红公司的500 万元借款,共产生了四层借贷法律关系。

  第一层:苏东向小贷公司贷款330万元并出借给方伟。

  第二层:苏东向秦航借款400万元,用于归还小额贷款公司欠款。至此,苏东与秦航有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层:辉煌公司向宁波银行贷款500万元,其中400 万归还给秦航。因辉煌公司的代偿行为,秦航与苏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方伟与苏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

  第四层:开门红公司受让宁波银行对辉煌公司的500 万元债权及相应利息,并起诉至法院。

  既然方伟与苏东之间的330万元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为何苏东仍要起诉方伟与张蓉?经询问苏东、方伟后,检察官明白了各种原委。

  苏东至始至终认为,其借给方伟330万元是事实,后面不论从秦航处借款,还是以自有房屋抵押去银行贷款,均是自己出面借款,自己就是借款人,而自己借来的款项归还的是小贷公司的借款。这整个过程与方伟结欠其的330万款项并无关联。

  其实,据检察官介绍,在整个过程中,苏东对于法律意义上的“担保”存在“物保人=借款人”的误解。苏东与方伟主观上并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后,苏东、方伟也明白了此中缘由。

  2019年11月,江阴市检察院就该案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020年1月,无锡市检察院采纳了江阴市检察院的意见,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0年2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江阴市法院再审该案。历经三次开庭,2020年12月,江阴市法院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苏东的诉讼请求。根据此判决,张蓉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拿回了房子的全部拍卖款。

  (文中姓名全为化名)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