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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他山之石|冤家路窄 夫妻借贷演变“仙人跳”
2019-06-13 16:04: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通讯员 喻 瑶

  放贷时提出“不情之请”,不料对方将计就计,合谋设下“仙人跳”圈套,反被敲诈勒索钱财。近日,句容市检察院对王某甲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个月不等刑罚。

  夫妻网络借贷

  2015年,因经济拮据,王某甲的妻子徐某想通过网络借贷渡过难关,于是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到一个放贷人王某乙,双方加了微信好友。

  聊了一段时间后,放贷人要求和徐某见面谈借贷事宜,面谈过程中,王某乙提出若徐某肯陪睡,会给其2000元好处费。

  冤家路窄偏相逢

  徐某将王某乙提出让自己陪睡的要求告诉了王某甲,让王某甲大吃一惊的是,这个王某乙自己早就认识。以前,王某甲帮王某乙向他人索要过债务,事成之后,王某乙并未按索债前的承诺支付王某甲“好处费”,王某甲对此一直怀恨在心,这可谓是“冤家路窄”。

  将计就计“仙人跳”

  王某甲想通过此事教训一下王某乙,不法的念头在脑海浮现,王某甲遂与赵某、颜某合谋,让徐某先答应王某乙的要求,并约好地点,想借此敲诈王某乙的钱财。

  次日晚,徐某带王某乙开好房间后,随即将房间号发给王某甲。王某甲立刻带领赵某、颜某,携电击棍等作案工具赶到宾馆,以王某乙想睡其老婆为由,对王某乙抽耳光、电击,迫使王某乙交出现金5600元,并现场开具2张共计人民币9万元的“借条”以了结此事。在离开现场途中,王某甲分给赵某、颜某每人500元的“好处费”。

  王某乙随即报警,其因涉及其他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导致此案嫌疑人暂时逍遥法外;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年后,王某甲、徐某、赵某、颜某四人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检察官提醒:遇事需冷静,切不可知法犯法,害人害己。同时,网络借贷可以解燃眉之急,但在选择借贷对象需认真审视,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