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5日凌晨,下夜班的周琳琳(化名)走到小区门口,突然身后蹿出来一个身影,一只手勒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试图抢其手中的手机。双方争夺了一会儿,周琳琳挣脱后跑了,后发现脖子被对方用刀片划伤。
3月26日,犯罪嫌疑人赵辉被抓获归案。在归案当天的供述中,赵辉承认自己就是要抢手机,因为家里缺钱。27日,赵辉被刑事拘留。28日,赵辉翻供,称当时只是想泄愤打人,并未想过抢东西;自己的妻子刚跟别人跑了,案发当天心里不爽,喝了一斤白酒,想找人“出出气打一顿”,正巧碰到了被害人。
嫌疑人翻供后的说法和被害人周琳琳的陈述大相径庭。据周琳琳讲,赵辉抢劫开始即说了一句“别动,把手机给我”;几次尝试抢夺手机未果后,还用语言威胁她“给不给?不给弄死你”,之后拿刀划伤了她的脖子。
嫌疑人究竟是泄愤殴打还是蓄意抢劫?侦查机关报捕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这一关键情节关系到案件定性,必须查清。检察官提讯嫌疑人时,赵辉的说法又有了变化:案发前一天,妻子带着所有积蓄“跟人跑了”。他不能接受妻子背叛,认为她是被朋友陈某带坏的,就想找陈某出口气,顺便打听一下妻子下落。他来到妻子经常去玩的汇金广场附近,看到一个女的长得很像陈某,就尾随在身后。在一处偏僻无人的地方,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后发现不是陈某,看到对方手机亮了,怕她报警才抢夺手机。
检察官问赵辉:“为何当晚戴着口罩、手套和帽子?”他回答,怕别人认出来报复自己。检察官继续追问,本来是找熟人打听妻子下落,为何还要“全副武装”,防止别人认出自己?赵辉支支吾吾答了一句,“打完了再问,万一来人,我就跑,这样没人认得出我。”
接下来,检察官问他是否认识陈某,赵辉说陈某是妻子的同事,和他比较熟悉。检察官继续问,是什么时候抢手机的?赵辉说,自己一开始没注意到女子手里有东西,发现认错人后,手机亮了,怕对方报警才去抢的。最后,检察官问他当时手里有无凶器,回答是“没拿凶器”。
嫌疑人的回答看似滴水不漏,但随后取得的证据,揭穿了其谎言。首先,橡胶厂没有叫陈某的女职工,只有一个叫陈某的已离职几年的男职工;其次,路边的监控显示,案发时赵辉“全副武装”尾随被害人身后,被害人边走边看手机,尾随一段时间后,他左右张望,确定周边没人后戴上手套,左手从被害人身后扼住脖子,右手同时去抢手机,视频中两个动作几乎同步,这与赵辉供述中所说“并未注意她有手机,而是发现认错人后怕对方报警才去抢手机”完全不符;视频中,被害人的手机一直亮着,赵辉跟踪她不短的路程,说看不到被害人有手机,明显是说谎;监控显示,赵辉第一次抢夺手机未遂,随后,双方有肢体摩擦和对话,之后,赵辉试图再一次抢手机,被害人大声呼救,视频中赵辉有一个从兜里掏东西的动作,然后又一次扼住被害人脖子。他从兜里掏出来的是什么呢?案发后,被害人周琳琳头发断了一绺,脖子被划的伤口里有些碎发,司法鉴定结论系利器划伤。嫌疑人掏出来的,很可能就是划伤被害人的凶器。
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赵辉承认了抢劫事实,并坦白了翻供的原委。他交代,家里的钱被妻子卷走后,想到连女儿上学的钱都没了,他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并随身带了一把水果刀。案发时他从兜里掏出来划伤被害人的,正是这把刀。在他到看守所当夜,“室友”们纷纷给他支招,教他如何逃避处罚、减轻罪责。听信了他们的话,赵辉决心“赌一把”。
日前,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辉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