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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景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2019-06-20 10:09: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6月19日,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景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个罪名,判处主犯徐景军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至一万六千元不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省扫黑办挂牌督办。

  经审理查明,2015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徐景军混迹江阴利港、璜土的赌场、棋牌室,结交各类赌博人员,发展涉赌人脉关系。2016年以来,徐景军先后纠集被告人缪树飞、程磊、仲金龙、汝志波、胡义厂等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释人员,形成了以徐景军为首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主要以赌博相关犯罪为主要敛财方式,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次生犯罪维护组织利益。2016年至2017年期间,徐景军伙同他人合开赌场,带领组织成员通过开设赌场、放水钱、设赌局诈赌等不法手段共计非法敛财270余万元;为与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争夺地盘、追讨水钱等,购买枪支,纠集组织成员实施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8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鉴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江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托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依法高效办理。一是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方向。积极介入侦查,同步审查证据,与公安机关专案组通力合作,先后2次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商讨,全面理清案件脉络,理顺侦查方向。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组先后5次向公安机关提出共计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进一步补强薄弱环节,夯实定罪证据。二是科学统筹,强化办案力量。落实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案件制度,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宏溥带头办案。针对案情疑难复杂、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抽取骨干力量成立专业化办案组,按罪名分工协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沟通。三是严审细查,监督追诉漏犯。在审查徐景军等人涉嫌诈骗犯罪事实中,发现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另有1人参与了共同犯罪,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同时发现徐景军涉嫌虚假诉讼线索,及时将该线索移交民行部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重审并驳回徐景军虚假诉讼请求。四是精心预备,优化庭审指控。庭前详实举证预案,突出主罪主证,归纳常见辩解,针对完善论据,经过1次庭前会议,3次庭审,庭审时面对13名辩护律师提出的多条辩护意见,逐条驳斥,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及定性与检察机关起诉书相符,有力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五是延伸触角,参与综合治理。针对部分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棋牌室、部分棋牌室无证经营等暴露出的治安管理等方面履职漏洞,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法治宣教、强化重点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