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检察院先后收到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回函,针对江阴市检察院向两家单位发送的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部分商家在实体店与网络平台销售酒类商品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未注明举报电话、未核实顾客是否成年。两家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3人次,执法车辆200余车次,向784家线上线下酒类商品经营者发放行政提示书,并监督其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警示标志与12315举报电话。
今年年初,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部分实体商店和网络外卖店铺在销售酒类商品时存在不核实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同时江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也推送有群众反映某些商店没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线索。鉴于该情况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江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内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在发现问题线索后,江阴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对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或丧失防卫能力致使遭受侵害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摸排,联系公益诉讼部门共同探讨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的可行性,确保监督精准;在立案后,部门间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未检部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优势,并借助公益诉讼部门办理案件的体系化与专业化条件,顺畅案件办理,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全面调查,及时固定证据。江阴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各大超市、中小烟酒商店,特别是城区中小学周边的便利店销售酒类商品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商家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或者虽然有设置但是模糊不规范。对此,调查人员及时运用专业设备对证据进行了固定。在对多个网络购物外卖平台进行调查后发现,商家在销售酒类商品页面中,均没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及举报电话。
三是主动沟通,推动整改落实。在调查取证后,办案人员仔细研究机构“三定”方案与行业规章,确定商务局负有监管职责,市场监管局负有处罚职责。在制发检察建议前,听取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并在检察建议书中细化、具体化后续整改工作细则。未检、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当面送达检察建议书,并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职能科室座谈,商定后续整改举措。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会积极落实,有效整改,共同维护好人人关心、爱护、服务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四是多措并举,做实整改工作。 整改过程中,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共同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共同举行“关爱青少年保障健康权,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启动仪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俊虎、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吉,以及江阴市检察院、市消保委、酒类饮品行业协会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