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江阴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缪敏(正科级)受贿案一审宣判。江阴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缪敏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缪敏于2003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90余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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