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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得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7-01-09 16:21: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授予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5年获得该荣誉。

  今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大力宣传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一是重点宣传检察机关的经验总结和创新做法。围绕加强检察机关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及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技校型关护教育基地的推进等内容进行专题策划,从不同角度进行宣传,撰写了《提前介入把错案预防在源头》《江阴积极推进简案快办四类案件适用“菜单式”审查》《“未检”三十而立》等一批有分量的稿件集中展示了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二是进一步提升针对新媒体领域的发声力度。在拥有百万粉丝的“法律读库”上发表作品实现零突破,同时在“法律读品”“方圆”“法律讲堂”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原创作品30余篇,相比去年大幅增长。三是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打击和惩治刑事犯罪的成效,报道各类案件信息60余篇。重点进行类案分析,撰写了《自杀何以危害公共安全》、《德州扑克是竞技还是赌博》、《坐上被告席的“受害者”》等稿件。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20多篇案件深度报道,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加强检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6条,并选取了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协助江苏卫视、无锡电视台制作检察官以案释法的法制宣传片80多条。除此之外,通过自办的《暨阳清风》杂志、走访人大代表、微信微博互动等方式,加强检察宣传力度。

  截至今年12月,我院在各类报刊杂志等纸质媒体上发表检察宣传文章198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151篇,占发稿比例的85%;在电视等传统媒体上宣传各类检察工作75次;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表或转载各类信息300余篇,今年还获得江苏省“政法系统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称号。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