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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他山之石|那一年 又一年
2024-08-23 15:22: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段俊波

  那一年,我在读高三。每日睁开眼就似上膛的子弹,以最快的速度奔赴战场,扑通一声扎入题海里不得自拔,天空是模糊的,前路是模糊的,心里也是模糊的。只知道低头赶路,等着高考为我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大街上偶尔会飘来任贤齐温暖有磁性的声音:“……想哭就哭吧,没有人会知道……”我没有时间哭也没有理由笑。老娘开玩笑说,整天板着个脸,你这么不爱笑,以后去当法官吧。于是,去上了政法大学。那时,西安的天很蓝云很白。那时,我就像江流儿刚刚被认作御弟,即将踏上西去取经的长路。

  第一堂民法课,老师讲了一个案例,据说是每届必讲的案例。读法律一学期的孙子过年回家,问奶奶有没有结婚证,奶奶说没有。孙子说,没有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奶奶气得举起拐杖就打:“我和你爷爷结婚六十年了,你个兔崽子才学了几天法律,回来说我是非法同居,看我不打死你!”案例讲完大家都笑了,老师没笑。二十多年后我还记得,老师很郑重地对我们说,“不管以后你们从事哪一类法律职业,请记住,千万不要成为‘讼棍’”。那时,政法图书馆前的造型是一本宪法。那时,我对法律的感知,就像一只旱鸭子突然来到了海边,那一片海天一色,那一片茫茫无边,既向往又畏惧。

  那一年,我在学校的法律服务中心做秘书。秉持着“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社团宗旨,以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揣着半吊子法律常识,跟着学哥学姐们上街进行法律援助。一位阿姨说:“我儿子不管我。”我说:“告他。”一位大叔说:“邻居欠我800块,几年了都不还。”我说:“告他。”我不知道来咨询的人后来有没有去“告”,但我很担心,老师要是知道了,会不会以后不让我上街了。那时,我似乎只懂得直拳出击、以法律之名正面硬刚。那时,我就像不知天高地厚的孙猴子,法律是我手里的铁棒,以为铁棒在手,天下无敌,师傅的嘱咐早扔到了九霄云外。

  那一年,是我在基层工作的第十年,分管司法工作的第十年,孙猴子的铁棒藏在耳朵里快生锈了。所谓说百姓话,做百姓事,我似乎已经快忘了法学院的那些名词解释,我也有些年头没鼓动别人去“告”了。辖区有矛盾纠纷了,我会先和他们拉家常,和张大哥从天气说到收成,和李婶子从村东头的小沟渠说到村西头的大黄狗,和王大爷从早上的酸菜稀饭说到下午的洋芋蒸面……似乎是闲谈,但我已“侦查”清楚案情,也把准了当事人各方的脉络,一次次分头做工作,再帮他们算算人情账、经济账和法律账,直至他们一肚子的怨气消了,火气没了,问题解决了。那时我不再板着脸做事,嬉笑怒骂间又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那时,面对来访群众的“控诉”,我顶多是敲敲法律他老人家的门,但不会让老爷子手里的鞭子落下来。那时,我是“依法治区普法先进工作者”。那时,我还没有加入公检法的队伍。

  那一年,还没有微信、抖音、公众号,《人民的名义》还没有播出,我还是检察队伍的新兵。身着检察蓝,腰板笔直地上街宣传。一位卖菜大爷看着手里密密麻麻印满字的宣传单问:“检察院都检查啥?我看你们穿的这蓝短袖,是不是在街上收秤的?”我滴个乖乖,大爷是把我引以为傲的检察蓝当成城管制服了吧?原来公诉席上的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在“不犯事”的普通群众那里基本是无感,就像将大唐引以为傲的老唐被问及“东土大唐是哪里的土啊?啊?啊!”那时,检察院在大多数人眼中似乎是神秘而不知所以的,虽然谁都会把“公检法”连着说,但我们既没有警察110那样家喻户晓的“名气”,也没有法官一把法槌定乾坤的“牛气”。虽然那时,我已经重新操起了“法言法语”,磨亮了铁棒,收拾了几个妖魔鬼怪。

  那一年,虽然“两反”已经转隶,但侯亮平的影响力还在持续,检察院在老百姓眼里已不再“神秘莫测”。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做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让社会对检察院有了新的认识,更多的未成年人群体接触到了检察人,一些原本“信访不信法”的人选择到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人的形象更加深入民心,老百姓渐渐知道,原来公安办案、法院审判都要受到检察院的监督,原来上至空气污染、下至河道采砂,大至冤假错案翻查、小至父不教子不孝,检察人都能管。那年,我9岁的孩子在作文里写,长大了“要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惩恶扬善,打击黑恶势力,争取让老百姓过上舒适的日子……”朋友圈里有人评论,这是妥妥的“检察二代”,我很骄傲这个称呼。没有“官一代”的爸爸,也没有“富一代”的爸爸,但他有每日耳濡目染的检察官妈妈。那时,我在公诉席上已站了七年多,检察蓝是最飒的装扮,法言法语是庭审中的标配。手握法律的皮鞭,心里却时时想起十年基层经历中的民情民意、民心民愿。皮鞭抽打在身上容易,但留下的疤痕却很难抹去。我不断警醒自己,刑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每一个法律人都应当有一张父亲的脸,威严的背后是良善的用心。作为司法者,要让刑法的“父性”和“母爱”相得益彰。

  那一年,孩子已上初中,对检察职业有了更多的认识。家庭日常对话是这样的:“妈妈,如果有人偷了一辆自行车,能判几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定罪量刑不是仅靠你说的这点条件就能定的,你又忘了?你先告诉我他多大了?够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他有没有精神类疾病?自行车价值多少?放在哪里被偷的?采取什么手段偷的?他以前有没有前科劣迹?这次有没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是不是特殊人群?他有没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没有取得谅解?是全额赔偿还是部分赔偿……”

  “妈妈,每次你这样问的时候,样子好帅啊!”

  “妈妈,我们班上最近老有人丢东西,你能不能给破破案?”

  “妈妈,街上很多小孩子骑小黄车(共享电动车),你们赶紧给交警队说一说。”

  ……

  在少年眼里,检察官就是无所不能的“大神”。

  这一年,是从事刑检工作的第十一个年头。少捕慎诉慎押已经成了刑事司法政策;“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是萦绕耳边的紧箍咒语;宽严相济、“三个效果”统一已经在办案中形成了“肌肉记忆”。这一年,检察视角已遍及社会生活更多更广更深的方方面面,打击犯罪、守护公平正义、守护绿水青山、守护未来的你、守护未来的我们、守护舌尖上、脚底下、邮包中、银行卡上的安全。这一年,上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大爷大妈们对检察院已经不再陌生。这一年,周深一曲《我的答案》唱得人热血沸腾,“或许我燃这一生追光逐焰,日复一日只为延星火点点,法者治之端我守最后一线,你寻的答案如今可有看见……”

  是的,从懵懵懂懂蹚入法律的河流,到一身正气着我检察蓝,无论疾恶如仇地高举铁棒,还是如我在诉的检察自觉,此生为契只为濯一方清白天地。愿我们历尽千帆,归来仍怀一颗赤子之心,还是那个“善恶分明、不甘平庸、心怀烂漫、热烈赤诚”的少年。

  (作者单位: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