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人民的名义》中的这些法律关键词,你不可不知
2018-03-19 09:27: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来,一部被评价为“反腐高压下中国政治和官场生态的长幅画卷”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掀起一股“全民追剧”热潮,剧中银行人员的“花式点钞”更是在网上引起一阵“数钱风”。这部现象级反腐剧能获得满屏的赞誉,除了扣人心弦的剧情,更有精雕细琢的法律看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剧中的相关法律吧!

  关键词一:搜查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可见搜查证是进行搜查的必须手续,而且搜查时还应当出示出来,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人民的名义》一开篇,侯亮平突击搜查赵德汉家中、办公室、大别墅,上演了三场好戏。搜查开始时,侯亮平均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司法实践中,为了不延误办案时机,在情急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检察人员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先进行搜查,后续再补搜查证的手续。

  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检察人员在搜查过程中还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记录。搜查结束后,搜查的现场情况应当制作成笔录,由检察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者其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在逃,其家属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笔录。如果在搜查现场,查获重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放置存储地点应当拍照,并且用文字说明有关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录像。

  关键词二:传唤

  电视剧中,欧阳菁副行长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传唤,直接从李达康书记的车上被带回检察院。那么什么是传唤呢?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现实生活中,传唤作为刑事侦查手段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传唤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只有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搞变相拘禁,在传唤过程中更要保证被传唤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

  关键词三:管辖权

  在汉东省公安厅里,陈海、祁同伟以及季昌明聚在一起,等待着执行人员的信息反馈,一阵急促的键盘敲击声后,查询人员说:“机场那边通过我们提供的照片,把机场里出境的人员全部检查了一遍,现查明丁义珍已改名汤姆丁,已于2小时零五分钟之前,乘坐23432次航班,飞往美国洛杉矶了。”众人顿感手足无措。

  明明确定丁义珍就在飞机上,为什么不能让飞机返航?因为航空器属于登记国的领土和法律管辖范围,我国提出的要求是属人管辖权,所以无权要求航班降落在本国机场。即使航班尚未起飞,因为航空器视为域外的领土,丁义珍踏上美联航飞机后,就会自动受美国管辖。除非丁义珍主动走下飞机,否则检察官也不能直接上飞机抓捕他。

  关键词四:引渡

  电视剧中,丁义珍作为汉东省京州市副市长向国家部委的项目处长赵德汉行贿人民币一千多万元。当反贪局掌握证据准备对他进行抓捕时,丁义珍却乘美联航的班机逃往美国。此时,育良书记要求祁同伟厅长通过国际刑警将丁义珍缉捕后引渡回国,祁同伟厅长却无奈表示,我国和美国没有引渡条约。

  目前,从国外把贪官押送回国受审的主要方式有引渡回国、谈判合作遣返、通过国际刑警合作缉捕回国。什么是引渡?引渡(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它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基于人道主义考虑,政治犯被通缉原因并不是因为其犯的是大众情感不能接受的罪责,往往是其本国的政党基于自己的观点和政治犯的立场不同而加以迫害,其余国家可因此拒绝引渡请求。截至2016年9月底,我国签订引渡条约46项(32项生效),其中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然而我国外逃人员大部分逃往欧美发达国家,我国当前的追逃工作可谓任重道远。虽然如此,我国的追逃工作依然成果明显,先后开展了“天网行动”“猎狐行动”等,部分外逃人员归案。在追逃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追逃方法——劝返,通过各种方法做外逃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迷途知返。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