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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播报】《江苏法制报》:江阴联手公安法院共护花季
2018-12-19 09:3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通讯员 王威野)近日,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工作,更好地维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了办案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事项。即对未成年被害人应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公检法机关在办案中应就证据收集、移送加强衔接配合,检察机关应注重监督“隐性”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引》规范了办案的司法程序。《指引》细化了证据种类、标准和要求。《指引》通过对发破案经过、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制作和内容的细化,尤其是突出在一站式询问的原则下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的注意事项,有效解决了该类案件取证难、认定难、标准不一等问题。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