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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试行)》
2023-07-06 16:48: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有效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近日,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试行)》。该《意见》共四个方面十一条内容。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机制。《意见》明确,当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后,市检察院可指派检察官赴现场提前介入,就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人责任追究提供检察意见,保证后续刑事案件的顺利、精准办理。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对案件的事实、性质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应当加强协调沟通;市检察院探索对涉刑事案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应共同参与推动。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指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可以联合开展对企业的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负责人约谈等,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行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联络机制。《意见》强调,市检察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定期互相通报安全生产案件办理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对策措施。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