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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见
2018-04-16 10:56: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为强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与纪委派驻组的工作衔接,顺畅监督渠道,推动派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4月10日,我院出台了《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接受派驻监督是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有利于强化执纪、严肃问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该《意见》明确了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即自觉接受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自觉接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组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办情况的监督。

  在具体操作中,《意见》明确了具体的方式方法。一是重要事项定期报告,规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市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内容定期向派驻组报告;二是定期沟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听取派驻组的意见建议;三是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及时通知派驻组参加院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将党组会议纪要、检察长办公会议纪要送交派驻组;四是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以谈心谈话方式向派驻组汇报廉情动态,以专项检查方式接受派驻组对财务账目、选人用人、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核查。

  为保证落实,《意见》把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总结、目标考核、党建考评中,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派驻监督严格执纪、严密监督、严肃问责。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