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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9-30 08:54: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9月5日对我院党组进行巡察,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高位统筹、系统谋划、闭环落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增效、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始终从政治高度看待、从全局角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思想短板和制度漏洞。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整改部署会,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检察权运行、补齐发展短板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主动整改、彻底整改、长效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工作体系。院党组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核心作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统一全体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凝聚全员整改工作合力。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梳理,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逐项研判整改难点、堵点问题,动态优化整改举措,对推进力度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时督促纠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见底见效。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整改示范引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整改工作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牵头认领任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根源、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带头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照分管领域,主动认领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抓实部门整改,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具体落实、全员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既抓问题整改,又抓制度建设,主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7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紧扣“一岗双责”关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任务。制定《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6年工作要点》,将抓业务与抓监督同谋划同部署。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同步研判廉政风险,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偏。班子成员定期督导,既查任务进度,也查责任落实,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责任链条闭环拧紧。

  二是着力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各部门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照检察职责逐项排查风险隐患。通过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清单》《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职权负面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明细。建立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机制,压实自我管理和审核管理责任,完善文书审批、案件评查、追责惩戒等监督流程,以规范程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隐患。

  三是推进廉政教育形式多元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从严治党专题学习5次,以部门会议、三会一课形式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15次,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利剑永不归鞘》等警示教育片3部,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1次,深入剖析本地区及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关键岗位干部赴无锡市崇德倡廉馆参观学习,组织青年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节假日前发送廉洁提醒3次,推动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坚持廉政谈话常态化。把廉政谈话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00余人次,对新提拔任用的、新轮岗交流等重点人员进行专题廉政谈话,党组织面对面深入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就廉政勤政、严于律己提出希望和要求,切实加强教育预防、监督约束和激励担当。

  五是充分发挥“澄检小清团”基层堡垒监督作用。组织“澄检小清团”成员协助机关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5次,在内网开设线上“廉政课堂”2期,就违规持股、兼职社会团体等风险点作提示。对会风会纪、作风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节假日廉洁等重点领域开展督察9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管理责任。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工作,构建“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资产使用人”三级责任体系,通过层级签字明确责任,彻底厘清资产管理权责边界,实现责任全覆盖、可追溯。

  二是全面开展清查。开展全院固定资产全覆盖清查,结合部门自查与现场核验,逐件核对资产实物与财务账目,全面厘清资产存量、分布、使用状态及历史遗留问题,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是及时规范处置。为全部存量资产完善登记信息、配齐条码标识,严格落实“一物一卡、一卡一档”管理要求,规范资产入库、领用、调拨、保管全流程,重点强化移动资产动态监管,提升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整合派驻检察室闲置办公用房,规划打造无锡涉外检察服务中心,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升资产利用效能与社会服务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规定》,细化资产借用归还、遗失损坏赔偿等管理细则,建立常态化清查、年度核查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步强化干警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推动资产管理与内控管理深度融合,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资产管理体系。目前,资产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历史遗留账实不符问题彻底清零,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国有资产安全管控和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3.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严格用车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车”原则,所有公车使用全部按流程进行审批,实现用车审批无死角、全覆盖,杜绝未经审批擅自用车行为。常态化开展公车管理制度学习和警示教育,强化管理人员、驾驶员纪律规矩意识。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廉政风险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公车管理制度执行力明显提升。

  4.关于“费用支出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整改具体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采购和费用支出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和比价规定,对档案制作、扫描服务等相关事项按照规定开展询价比价,规范留存过程资料和决策依据,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宣贯。依托“计财小课堂”“计财一页清”等载体,加强财务制度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对费用报销标准、审批流程、附件要求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干警准确掌握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围绕费用报销关键环节,对报销单据、审批手续、佐证材料等进行全面规范,严格审核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有效解决资料不完整、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核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用餐、加班用餐、慰问活动等费用支出,进一步明确报销资料和附件要求,做到人员名单、菜单、活动方案、签到记录等支撑材料应附尽附、完整规范,切实提高财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及工会财务人员专题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使其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会财务制度》《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会福利实施办法》,明确经费使用标准、规范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做到2万元以上工会费用使用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就项目要件对照标准严格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6.关于“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全面修订《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形成覆盖采购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开展采购活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是明确采购执行标准。严格落实采购管理规定,根据项目金额和采购类别分类实施采购管理。3万元至10万元项目严格执行询价比价程序,1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全部依法依规实施集中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市场询价和供应商选择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采购对象,杜绝指定供应商采购等不规范行为。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坚持“先审批、后签订”原则,严格执行合同审批和签订程序,坚决杜绝倒签、补签合同等问题。规范合同文本管理,确保合同主体、标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要素完整规范。建立采购项目询价比价、招标采购、评审决策等关键环节形成完整工作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采购资料,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留痕管理,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可追溯性。强化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履约保证金收取、材料品牌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责任明确,有效防范工程建设和采购领域廉政风险及管理风险。

  7.关于“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以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发布每月党建指引6期,引领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组织开展乡科级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开展“重温检察史·同忆入党心”主题党日。

  二是持续开展以党建聚合力。加强“澄立方·先锋汇”党建阵地建设,开展党员“先锋课堂”、女干警“悦读悦美”读书分享、青年“吐槽大会”、党支部党务课堂等,丰富党员生活,精培党员作风,凝聚党建合力。

  三是持续强化以党建促业务。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益起护江”党员团队联动行政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各类党组织,通过“共护长江之滨”党建联动、“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等,让党员干警在巡江护江、案件办理、生态修复等一线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澄里新枫景”党员团队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8.关于“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党组认真学习《中共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厘清议事决策形式和范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10次,均严格按照议事决策程序召开,并严格执行会议表决规定。

  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强领导班子。综合考虑干部年龄、专业经历、业务素能,将优秀干部纳入领导干部后备库进行培养,搭好班子长远发展基石。针对班子业务结构不合理问题,对班子成员重新调整分工,推动带头示范办案。

  二是增强梯队建设。与政法高校持续开展检校共建,今年以来先后接收名校优生实习10人,获评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实践基地。用好公务员招录举措,招录2名名校研究生。将重点工作攻坚、疑难案件办理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作为识别年轻干部的“主考场”,对综合素质高、现实表现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选拔重用,先后选任1名90后干部任正股,1名95后干部任副股,中层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依托无任用推荐、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等方式发现、识别优秀年轻干部,并按照“近期可用、中期培养、长期储备”分类储备。

  三是加强选拔力度。持续实施“青蓝·澄才”工程,围绕业务专家、竞赛人才、业务骨干三个层次对年轻干部分层分类培养。依托11号青年学习社、刑检研学堂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11期,举办青年干警素能提升培训班,选派2名年轻干部参与援疆和市级机关墩苗锻炼,综合素能持续提升,今年以来,20余名年轻干部获市级以上表彰。

  10.关于“专业化管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业化人才管理持续加强。聚焦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培育需求,深化推进“名人计划”,从名案办理、名品打造、名文撰写、名课讲授等方面精准化、差异化培养,今年以来,先后有4起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7篇调研在核心、知名期刊发表或获奖,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等授课4人次,23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涌现出全省杰出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加大自侦类人才储备,设立“检察侦查人才库”,择优选拔14名年轻干警入库,1名00后干警交流到检察侦查岗位;围绕检察侦查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业务培训3次,将3名年轻干警放到纪委监委等自侦一线实战锤炼,有效提升检察侦查素能。

  二是完善专人管理机制。一是指定1名检察人员专职全院资产管理员,细化并明确其岗位职责。针对后勤管理人员有限、且本院工程建设项目较少的客观实际,拟由财务管理人员兼工程建设、食堂后勤管理职责。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并实施食堂与物业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办法共11个方面64条,由本院膳食委员会成员参与食堂考核,由办公室、法警大队联合对物业进行考核。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相关岗位专业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实训,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合格上岗、履职有力,目前已组织2期。

  11.关于“干事创业热情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健全政工干部挂钩联系部门机制,通过点对点沟通交流及时了解队伍思想状况。用好谈心谈话法宝,与尚未通过司法考试的6名年轻干警逐一谈心,积极引导、鼓励他们参加考试,拓宽职业发展渠道。有效发挥业务标兵、资深骨干的榜样示范作用,举办2期“先锋讲堂”,通过经验分享引领年轻干警明晰奋进方向、树立实干作风。开展“澄检好案”“澄检办案先锋”评比,激励干警主动争先进位、办好办优案件。组织“山川与梦想”徒步登山、“悦读悦美”读书分享会等主题活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持续增强。

  二是注重提升素能。充分征求干警对教育培训的意见建议,立足本院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制定涵盖政治能力、专业素能提升的27项教育培训计划。围绕高质效办好案件、典型案例培育、数字检察模型应用、文书制作、案件汇报、庭审实务、群众工作等主题精准施教,锤炼实干履职本领。

  三是注重协作配合。针对法警队伍在送达法律文书、协助移送案件等工作中存在的衔接问题,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统一思想、完善流程。加强人员配置,将1名法警大队人员调整至业务部门,专职负责文书送达等工作,为法警大队配备4名保安协助办案区安保工作,法警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12.关于“督查指出问题整改存在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着装规范意识。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利用部门会议、“三会一课”等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文件,督促全体检察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检察着装的重要意义,明晰着装范围和着装标准,形成规范着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着装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并督促落实,对着装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提醒、立即予以纠正。检务督察部门、机关纪委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明确对督查检查中发现违反着装规定的,严格依规依纪处理。2026年以来,对窗口执勤人员和办案场所内办案人员的着装情况重点督查检查5次,着装规范情况总体良好。

  13.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未闭环”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按照内部控制管理要求,重新梳理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严格落实财务人员不得兼任资产管理岗位规定,有效解决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职责交叉问题,进一步强化岗位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是明晰资产管理职责。对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完善,明确资产登记建账、日常管理、定期盘点、变动处置等具体职责,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三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修订印发《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账目定期核对机制,通过定期盘点、交叉核查、动态更新等方式,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协同监督,推动形成职责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是形成整改闭环管理。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和“回头看”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尾巴,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阶段已基本完成,但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院党组将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交卷”思想,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长效。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扛在肩上,坚持长效目标不改、工作力度不减,将后续整改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整改事项定期“回头看”机制,重点检视整改措施是否持续落地、已整改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回潮、移交问题线索是否处理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偏。对已取得一定整改成效,仍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事项,由班子成员分工包抓,定期听取后续整改巩固情况,确保整改见长效。

  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动制度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整改期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党内政治生活、议事决策、检察权运行、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制度体系,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制度链。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干部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对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责问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促治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其他领域可能存在的类似隐患,延伸拓展整改覆盖面。把抓好后续整改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着力解决制约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6869025;邮政信箱:江阴市黄山路11号;电子邮箱jyrmjcy@126.com。

  中共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9月30日

  编辑:江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