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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三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18-11-15 10:55: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11月14日,江阴市检察院举行“携手公益诉讼,检察与您同行”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我院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对“一平台一中心”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和演示,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诉前程序督促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职责案

  2012年4月,江阴市人民政府申港街道办事处(甲方、用地单位)与江阴奥凯服装有限公司(乙方、被拆迁人)(以下简称奥凯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书,双方约定:甲方收购乙方厂房,房屋总建筑面积14727.33m²,土地面积18328m²。甲方按照文件规定,给予乙方货币补偿款共45989998元。截止2013年2月,申港街道办事处实际支付奥凯公司拆迁补偿款4500万元。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奥凯公司保留了部分厂房共计2938m²未拆除,其对保留的房屋进行了修缮,于2013年4月变更房产登记、11月取得房产证。2013年,申港街道办事处归入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以下简称管委会)。

  江阴市检察院认为上述情况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在案件事实清楚、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28日向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书。2017年3月26日,管委会复函,已约谈奥凯公司负责人高松岳,要求其退还超额支付征收协议款或上述厂房无条件拆除。后经管委会多次多方协调、检察机关持续跟踪,奥凯公司于9月11日将不应获得的278万余元拆迁补偿款归还至指定账户,未拆除的办公楼厂房归其所有。

  本案是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取得实效的典型案例。通过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发现该案,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成功追回国有财产278万余元。该案充分体现了江阴检察“一盘棋”工作格局,各部门积极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齐力构筑国有财产流失“防护堤”。

  二、无锡地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朱文彩、沈俊宏于2010年12月在江阴成立江阴市人立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黑色金属铸造件生产。2017年5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在无环评许可、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酸洗模具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含铬、镍等重金属的废水,通过墙洞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中。经江阴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排放的废水中总铬浓度超标25倍,总镍浓度超标66倍,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江阴市检察院认为人立五金公司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造成了环境污染,应以污染环境罪承担刑事责任,并且未对受损害环境进行修复,导致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依法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立五金公司修复受损害的环境或承担环境修复费用70350元及编制环境修复方案费用20000元。

  2018年5月30日,江阴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的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无锡两级检察机关的部分检察干警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主旁听。经审理,法院当庭对刑事部分作出有罪判决,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全部支持江阴市检察院的诉讼请求。人立五金公司于审判后将全部款项交至了法院。

  本案是无锡地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同时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并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该案首次采用播放现场模拟实验视频、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等方式向法院出示证据材料,并针对前期环保部门采样不及时的情况,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今后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鲜活样本。

  三、检察建议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6月,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未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现场未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存在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场所脏乱等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为保障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我院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食品经营者所在街道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全面排查辖区内各中小学周边类似违规经营的情形,并针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相关主体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内91家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摸排,排查了辖区内违规经营热食类食品情况,共查处无营业执照1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4家,店铺工作人员健康证不齐全13家,超范围经营15家及店外经营10家。

  本案是食药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排查处理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我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违规经营食品乱象,保障了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促使政府、行政机关、学校等在探索建立实体化、网格化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方面达成了共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