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纸不起诉改变毕业学子就业路
2021-04-19 15:50: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毛钥

  江苏江阴:出台意见规范相对不起诉案件适用

  “你放心吧,我们对你的不起诉决定不属于有犯罪记录的一类,你依然符合教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祝你考试顺利!”4月12日,在接到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答复后,电话那头的赛某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之前的他一直在担心自己会因不起诉决定而被拦在报名门槛之外。

  2019年8月,赛某通过应聘加入内蒙古一家网络游戏公司担任业务员,按照公司要求冒充女性角色搭识男性被害人,以处男女朋友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共同玩同款网络游戏、在游戏中结婚需要充值、送礼表真心需要充值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诈骗人民币4000余元。案发后,赛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退赔了被害人损失。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以赛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讯问时了解到,赛某2019年6月刚刚毕业于内蒙古一所知名大学,从加入诈骗公司到被抓获仅工作了9天时间,且在被抓获之前已经有了离职打算。

  检察官详细地了解了赛某就读的大学、专业和家庭情况,发现其毕业院校系一所本科类院校,就读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亦属于本科专业,这些在案卷里都没有显示。正是由于涉嫌犯罪,赛某目前只找到了快递员的工作,职业选择十分受限。

  看着眼前这个拘谨、羞涩的小伙子,检察官陷入了沉思,赛某作为内蒙古普通家庭的孩子,家庭经济一般,如果对其提起公诉,会对其今后的就业产生严重影响,寒窗苦读数年获得的本科学历也不能为其就业提供帮助。惩罚显然不是最合适的处理方式,怎样做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件,认为赛某的情况符合《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提出对赛某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2019年12月13日,经检委会讨论后该院决定对赛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一个不起诉决定,改写了赛某的职业选择,而赛某的案件只是该院充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的一个缩影。2019年5月,为更好地规范不起诉案件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江阴市检察院出台了《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涵盖了不起诉案件适用的常见罪名、具体标准等内容,为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指导。

  今年以来,江阴市检察院以该文件为指导,依法规范使用不起诉裁量权,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27件32人,适用率同比增长68.75%,获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