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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故事|哥哥醉驾服刑 两个不能自理弟弟咋办
2021-02-05 08:56: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这段时间多亏了检察官来回奔波,安顿好我的两位弟弟,我没有了后顾之忧,一定安心服刑。”法庭上,被告人梅某对公诉人表达了谢意。

  梅某父母已故,多年前离异且无子女,只有两个患有先天性精神疾病的双胞胎弟弟,他是两个弟弟的唯一监护人。

  2020年初,其中一个弟弟病发走失,梅某不顾自己刚喝了酒,驱车出门寻找,途中因疏于观察,撞倒正在过马路的母子俩。后经鉴定,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所幸被撞母子经医生检查并无大碍。

  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后,发现梅某近些年频繁更换工作,收入越来越低,全家生活困顿。

  梅某告诉检察官,父母健在的时候可以帮忙照顾弟弟们,自己也能安心工作,父母相继去世后,照顾弟弟的重担落在自己一个人肩上,万不得已的他只能放弃固定工作,换为打零工边工作边照顾两个弟弟。案发后,他非常愧疚,但苦于能力有限,至今未能凑齐被害人母子的医疗、补助费用。

  经鉴定,梅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较高,且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严惩处,可如果梅某因服刑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弟弟们的看护问题如何解决?

  检察官随即走访了梅某所在的社区,发现社区现有的养老机构并不具备看护条件,经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反复协商,并查阅安置政策、民法典相关规定后,检察官提出初步方案:先由社区负责将梅某的两个弟弟送至专业医疗机构看护,待梅某服刑结束后再解除看护。

  同时,检察官组织梅某与被害人进行调解,双方都表示理解对方的难处,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梅某赔偿1万元,江阴市检察院申请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用来补足梅某无力赔偿的部分。最终,梅某获得了被害方的谅解。

  2020年12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以梅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以附带“风险提示函”的方式提请法院注意本案的特殊情况。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梅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