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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检察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让群众舌尖安全
2020-11-10 13:52: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好吃的背后是汤里有“料”

  江阴检察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让群众舌尖安全

  “我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商户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整治,对卫生条件脏乱差、达不到条件的问题商户责令停业,对生产条件较好、改善后可达到基本许可条件的商户给与服务指导。”2020年10月29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收到了某镇的回函,回函称已排查商家30余户,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有力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2019年12月5日,江阴市某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店家在羊肉汤汁内添加罂粟壳用于招揽生意。侦查人员随后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了含有疑似罂粟果的汤料包。

  经鉴定,汤料包内含有蒂巴因、罂粟碱、那可丁、吗啡、可待因成分。该羊肉店老板龚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且自2019年11月20日以来,一直用添加了罂粟果的汤包熬煮羊肉汤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12000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龚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除了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7月16日,该院就龚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四千元,同时,龚某需要支付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羊肉制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以书面形式在市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以龚某案为契机,承办检察官进一步梳理发现,该镇近两年先后发生了五起羊肉店、面店经营者非法添加罂粟壳熬制汤料的案件,都是无证无照的家庭小作坊、小摊贩,严重威胁着辖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9月1日,江阴市检察院向该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类案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查处、整顿不规范经营,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工作,依法调查处理了上述5家商户无证经营的行为,并组织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整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方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们也要时刻谨记,真正吸引顾客的方法不是汤里加‘料’,而是要有‘诚信合法’这份实实在在的‘好料’。”该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方静说。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