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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训练销售话术,兜售附加服务,检察官提醒“古董局中局”莫迷眼
2020-06-29 15:3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杨大爷,有个好消息告诉您,我们有一套古代钱币纪念册,全国仅限量发行3000套……”电话那头自称“小高”的姑娘极力推荐一套藏品,只需支付398元就能收藏原价1880元的纪念册。杨大爷一心动,果断同意货到付款。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王某、房某等其余39人身上。实际上,这并不是价格高昂、具有收藏价值的古代钱币,而是以收藏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

  近年来,随着各类鉴宝、文博探索节目的热播,“盛世古董”的投资理念愈发为普通民众所认可,但是“收藏热”催生的财富红利也逐渐成为了诈骗分子所觊觎的“唐僧肉”。

  诈骗分子大多借助电话、微信、QQ、短信等远程社交手段掩护,团伙作案,分工协作,有组织、有计划、有话术,主动推销、提出收购、代为拍卖、抽奖赠送各种假藏品及其附加服务,诱使被害人入彀,投资、购买、转账。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梦醒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非正规渠道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成了收藏诈骗犯罪的上游数据来源。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非法购买大批量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微信QQ号等信息,招聘专门的业务员拨打电话、添加微信,寻找有收藏意向的买家,实施后续诈骗。更有甚者,不同的诈骗团伙之间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形成买卖公民信息的产业链。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只是“前期准备”,电话沟通也讲究“话术”。乔某等人收藏品诈骗案中,扣押到的多份“话术本”上就详细记录了藏品简介、报价、推销用语、专业术语等。

  检察官周峰介绍,传统的收藏诈骗主要靠摆地摊,售卖假文玩、假古董赚取利润差价,而现在不法分子开始骗取藏品的增值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主要指附加在藏品收购、拍卖、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的各种高额费用,如检测费、证书费、保证金、保险费、拍卖登记费等。被害人急于变现,只考虑到藏品高额回报,而忽视投资风险和行业规律,陷入“一叶障目,不见陷阱,任其指挥”的处境。

  在一起诈骗案中,嫌疑人徐某甲冒充艺术交易中心机构职员,电话联系上收藏迷且有出售意向的被害人刘某,虚构“有老板想高价收购你手上的藏品”假象。嫌疑人徐某乙“扮演”老板,向刘某印证“确有此事”,但需要刘某办理相关手续。刘某按照对方要求,先后向指定账户汇款藏品实名登记费、保险费、交易保证金等共计5万余元。通过此种手法,该诈骗团伙共骗取30余名被害人各类增值费用220余万元。

  “打击收藏诈骗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斩断伸向藏家的‘黑手’。”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新学认为,首先,检察机关在办理收藏诈骗案件时,要深化“一案多查”,对明知系诈骗而提供通讯、结算工具、公民信息、改号技术、广告服务等配套协作的,细致审查,依法按照诈骗罪共犯或者其他相对应的罪名处罚,瓦解犯罪共同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收藏诈骗、新型电信诈骗典型案事例,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其次,建议通过推动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的方式,建立交流平台,提供藏品收购、拍卖、交易信息咨询服务,增强领域内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力度。此外,工商、文化等部门应前置监管重心,对文玩行业内的文化、艺术等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企业注册登记标准,常态化开展业务复核,对名不副实的单位及时注销、清退,加入黑名单。

  对于藏家而言,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浏览查询正规网站,咨询专业人士意见,不论是为了欣赏还是升值,保持平稳心态很重要。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