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遥 赵王峰) 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不放过一条违法线索。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利用自主研发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的自动比对预警功能,发现罪犯漏管4人,分别纠正刑事执行考验期计算错误6起和社区矫正机构平台录入错误2个,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工作效率。
2018年初,市检察院刑执部门联合技术部门成功研发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该平台囊括了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监管信息查询平台、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和执检智能辅助平台,可实时获取看守所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但需要靠人工比对平台数据,才能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的违法线索。为解决人工比对数据时可能会存在“漏网之鱼”的问题,去年10月,该院把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的升级优化,新增了自动比对预警功能。该功能通过比对检察办案数据、公安刑事和行政拘留数据、司法局社区矫正数据,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
今年1月22日,该院刑执部门检察官在自动比对社区服刑人员与拘留所在押过人员数据时,收到了平台发出的“异常”预警,显示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在矫正期内有被拘留所羁押过的记录。经初步调查发现,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矫正期内又因赌博被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由于社区矫正机构未能及时获悉,导致陈某成了“漏网之鱼”。经过实地走访,检察官确认陈某的行为已违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规定的情形,且情节严重,符合收监执行的条件。今年3月12日,该院向市司法局制发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3月21日,法院对陈某作出收监决定,并撤销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