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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静:心系公益的守护者
2019-03-07 10:2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君超

  她着一身检察制服的时候,英姿飒爽,正气凛然;她开展调查取证的时候,不卑不亢,风雨无阻;她出庭参加诉讼的时候,思路清晰,直击要害。

  她是江苏省民行十佳业务能手,是无锡政法系统业务能手。她就是方静,一名有着二十年从检经历的一级检察官。

  刚进检察院的时候,方静被分配到了民行科。善于思考,勇于担当,使她从一名新兵快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并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2017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方静亦被任命为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

  然而,因为公益诉讼是项崭新的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阻力,比如外界的不理解甚至不支持。

  方静坚信,有作为才是最好的答案。

  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方静对承办的每个案件从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到文书制作、出庭应对,都是事必躬亲,力求做到细致到位。作为部门负责人,她始终是最能吃苦,最敢担当,最具正能量的“方静”。

  为了提升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她主动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从推进建立内外协调机制着手,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沟通,在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精准开展宣传,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中,方静立足于刑检部门已查事实,多次赴现场补充调查取证,向环保局调取执法卷宗,并聘请专家计算环境损害赔偿数额,最终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是无锡地区首例环境污染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评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

  庭审当天3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代表100余人旁听,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达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方静常说,“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公益诉讼工作我们一定可以也必须有所作为”。

  在她和同事的努力下,2017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共追回国有财产1300余万元,督促复垦被非法占用农用地2亩,获取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74余万元,有力保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方静以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奋斗去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真正践行了一名法律人的铮铮誓言。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