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中旬,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江阴市检察院工作。初到院时,心情十分忐忑,因为自己长相不佳,并且举止随意不懂掩饰。自认为有农家的纯朴之心,但多年的校园生活唯读书是从,出言要么木讷,要么不合时宜,显然教养不足,恐难适应城里的机关单位。
第一天,我就被安排到了经检科(也就是后来的反贪局),科长吴光不苟言笑。目睹着年轻同事在办公室夸夸其谈时被他当面斥责,我在一边听得都吓出一身冷汗。上班不到半个月,吴科长把我叫去,交待一项任务:“小徐检察官在农业银行办一起特大贪污案,你去复一份汇票交给我,我和银行的同志已讲好了。”三句话说完,他就把我撂一边,马上又把头埋到桌上的材料堆里了。我愣了一下,赶紧回答:“吴科长,我知道了,马上去。”回到办公室,一头雾水,脑袋发麻,愁呐:“农业银行在哪?我找谁去复?复什么样的汇票?这为何不安排个老同志带我去先学后做?是考试还是锻炼哪?”可在吴科长的威严前,初出茅庐的我可不敢说半个不字,更不敢提额外的要求,只有硬着头皮去办。
我先偷偷打听到了农业银行的位置,然后骑上自行车往西门赶。进了银行,就把希望全寄托在吴科长所说的小徐检察官身上,可是,从前台问到柜台,从一楼问到五楼,谁也不知道这里来过检察官,谁也没时间来搭理我。希望落空了!无奈之下,我屏住呼吸决定闯关。误打误撞就进了一领导办公室,硬着头皮自报家门说,我是检察院的,吴科长叫我来复黄某贪污案的银行汇票。嘿,没想到,还真找对人了!那领导立刻就叫来了办事员,办事员递来一本银行的记账凭证并从中找出那份附件汇票让我复制。心情无比激动的我,抖抖索索打开了自己的小破包,哎呀,坏了!出来的时候因为赶,明知道是来照抄、复制银行凭证的,但空白的汇票、记账凭证、同城结算、收据等一样没带。
八十年代的经检科收集涉案凭证,没有机器复印的,主要是没条件,都用同样的格式把内容抄录,由抄录人签名后让保管原件的单位盖章才算完成,但如果找不到一样的格式,那就得完全手工照画照抄,稍有差错,就得全部重来。所以,当我发现要啥没啥时,那个急啊、窝火啊!可怎么办呢?快要下班了,我哪有时间照原件手抄或者再赶回去拿空白表?!
所谓急中也能生智。我突然就想起来了,刚才找银行时,看见对面有家小文印店,玻璃橱窗上还贴着两个大字——复印!何不试试那新式武器!于是我就厚颜向那办事员提出了要带汇票到对面复印,那人明显比较厚道,居然就违规同意了。我一下子器宇轩昂起来,拿着原件一路小跑地冲往那文印店。这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复印机,一问,印一张居然要牺牲一顿晚饭,没招啊,我还是心甘情愿地付了那五毛钱。复印时,我一眼不眨地定睛看,店老板把汇票放在上层,然后一张白纸塞进机去,盖好后机器发出“嘶嘶嘶”的声响,数秒后像变戏法那样吐出来一张一模一样的汇票,真牛!比手抄的好看多了!我激动地签了名,并代签上徐检察官的大名,迅速回银行盖好章塞进提包,跨上自行车就一阵子猛蹬回到了院。
离下班时间只有5分钟了,虽然我还是有点战战兢兢,但毕竟任务完成了又有点沾沾自喜,强作平静地把汇票交给吴科长,他接过瞟了一眼,浅笑一声说:“好!”——哇,能听一声好,能逮一个笑,我顿感一身轻松。带着傻笑,闪回了自己的办公室,我还真有个问题想问却又不敢问,像我今天这样用上了复印机,是不是破了取证的先例呀?
弹指一挥间,20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此事,我总有回味与感悟:领导安排你的工作,要尽一切努力做好,这不仅是为了交差,更是为了肯定自己、提升自己;给新人安排工作,则应尽可能地多给点援助和指导,让他们少走弯道与歧路,更快更顺地适应新环境。
吴光科长已仙逝10多年,谨以此文缅怀,愿他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开心。我还想告诉他,我在检察院挺好的,谢谢!
图为原经济检察科科长吴光(中)和干警在讨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