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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播报】《江苏法制报》:无证驾驶“夺命正三轮”
2019-02-21 14:38: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阴市发生一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规载客,乘客头撞限高杆身亡的事故,嫌疑人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事发当天,嫌疑人赵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员工孙某,共同为公司送货。返程途中,赵某驾驶着摩托,违规让孙某站在放置货物的后车厢内,当摩托车经过事发地段时,看到设置的有两米多高的限高杆,赵某未采取减速措施,站在车后的孙某未戴安全头盔,他的身高加上车辆高度超过限高杆,由于躲避不及,孙某的头部直接撞上东侧横杆。赵某只听身后“嘭”的一声,疑惑出了什么事,立即停车往后看,眼前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孙某倒在车厢里,左额头受伤鲜血直流,伤势十分严重。情急之下,赵某打电话给自己的父亲求助,叫父亲过来把孙某送去医院,自己慌忙离开了现场。之后,孙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中午,赵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悔不当初,于是返回现场,并报了警。

  经调查发现,赵某属于无证驾驶,违反规定载人,行至事发地段减速观察未确保安全,其驾驶的三轮摩托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一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赵某主动报警的行为发生在未归案之前,并且赵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2018年12月12日,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21日被江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江阴市检察院对赵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交通法规不能忘,驾驶者须提高安全意识,牢记道路行车各项规定,时刻注意行车安全,留心各类警示牌和道路设施。同时,市民也应加强规则意识、秩序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互相提醒,互相教育。如此,“夺命限高杆”之类的事故必将越来越少。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