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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7名未成年学生成立帮会,在校园大肆欺凌
2018-09-18 14:59: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陈某、张某、段某等七人均系江阴某校在校学生,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2015年起,陈某等七人成立“龙兴会”帮会组织,以帮学生打架、向学生收保护费等方式扩大组织影响,先后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开展观护帮教,提供心理咨询,责令家长管教并开展亲职教育,多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消除该案引发的不良影响。2017年3月上述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

  本案是涉及校园欺凌的重大案件,一方面体现了被告人扭曲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另一方面更严重破坏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相关地区的社会生活秩序。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坚持特殊保护和平等保护的原则,一方面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另一方面注重对被害人及社会利益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