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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检察院积极践行能动检察理念,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2-04-01 10:14: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江阴市检察院始终将能动检察理念贯穿于履职全过程,通过“我管”的担当,促进职能机关“都管”的作为,更好地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

  多点发力,筑牢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强化“我管”促“都管”的自觉。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依法主动监督,促进职能机关履行职责,助推做实依法“都管”。比如,围绕江阴市委“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总战略,出台《服务保障战略实施的二十条意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拓展“我管”促“都管”的视野。摒弃程序主义、被动司法的消极观念,着力拓宽跳出检察干检察的法治视野,通过更高站位把握法治规则,有效促进“都管”。比如,通过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解决交付执行过程中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健全“我管”促“都管”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科学调整考核指标,激励检察官提升“我管”的行动自觉。比如,对引导公安机关有效追赃挽损以及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主动作为的,在考核指标上给予鼓励性评价;对于应当发现被监督机关存在问题而未发现或不作为的,在考核上进行减分处理。

  多管齐下,丰富以“我管”促“都管”的方式。以敢于监督促“都管”。对于发现的属于监督职权范围内的怠于履行职责行为,采取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以刚性监督促使“都管”。针对发现的土地闲置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函,为推动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重大工程,盘活了217亩“沉睡”土地资源。以善于监督促“都管”。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多家单位的事项,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发文明确职责等方式,引导相关单位“都管”。比如,联合法院等四家单位共同出台《江阴市窑港口长江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生态修复金使用,修复长江受损生态。以精于监督促“都管”。对于检察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注重借助党委政府力量,通过报送情况反映、研判分析报告,赢得市委市政府的关注支持,推动形成“都管”的格局。

  多措并举,丰富以“我管”促“都管”的手段。搭建“我管”促“都管”平台。研发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深度融入检察业务中,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监督线索,促使“都管”。比如,与生态环境局深度合作,研发环境污染源统一管理和共享平台,建立与生态环境部门互联互通的行政执法信息和动态监管数据库,实现全过程监督和风险智能预警。打造“我管”促“都管”阵地。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先后成立企业合规风险防控中心、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中心等辐射区域的阵地,延伸促使“都管”的触角。比如,2021年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构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保护体系,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通力合作,助力科创江阴建设。创新“我管”促“都管”载体。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诉累”问题,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协商,共同建成江阴市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实现“侦、诉、审、执、监”集约协同办理,推动刑事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