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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1-02-03 14:13: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刑事检察】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04人,提起公诉324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25人,监督立案41件55人、撤案52件65人,纠正漏捕漏诉3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55件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提出刑事抗诉7件,监督立案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的“零口供”特大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邢连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力度,对2675件刑事案件逐案进行审查,推动刑事案件涉财产判项执行到位525万余元。积极稳妥行使好检察机关部分侦查权,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2件2人。

  【民事行政检察】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将虚假诉讼监督、审判、执行违法行为监督和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重点,共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42件。依托刑事检察与民事监督互通机制,从非法放贷涉黑涉恶案件中挖掘民事监督线索,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5件,均已进入再审程序,其中11件已获改判。以张晓兵玩忽职守案为突破口,对300余件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发现的审判和执行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8件,其中一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28件执行款分配不当案。

  【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努力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职责使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烈保护领域,立案1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5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00余万元。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等”外领域新增长极,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16个乡镇(街道)集中整治辖区内幼儿看护点,关停、取缔13家“黑幼儿园”,整改15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全市784 家酒类商家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以忠诚履职投入疫情防控大局,出台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意见,“全链式”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审查起诉涉疫网络诈骗案件8件8人;从快批捕1名因怀疑自己感染新冠肺炎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并加强舆论引导,减少民众恐慌情绪。针对江苏某纱业有限公司销售熔喷布、口罩等涉疫物资不开发票情况,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该公司补缴470余万元税款,推动税务部门对全市1789家涉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稽查专项行动,帮助守好政府的“钱袋子”,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抽调100余名干警投入镇街疫情防控一线,补足“三大员”工作力量,组织22名干警参加“携手同心、抗击疫情”无偿献血活动,为战“疫”添上浓墨重彩的检察印记。

  【深度融入“六稳”“六保”】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牢牢把握稳住经济基本盘这个关键,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依法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查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40件61人,对制售23吨假冒网红化妆品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原则,“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2人,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14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请假难问题,联合市司法局共同出台《江阴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彻底解决长期以来涉案民营企业困扰。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全力打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高效办结涉黑恶案件16件50人。坚持不枉不纵,依法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蒋国兴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指控的16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严审细查,依法将翟彬恶势力团伙变更定性为普通犯罪团伙提起公诉,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积极推进“黑财见底”,紧盯侦查、审判各环节,向公安机关提出查扣冻建议6件,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件,全部获得采纳。全力促进“行业清源”,对金融放贷、农村自治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和报送情况反映25份,全部回复整改到位。

  【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坚决打好检察环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15件29人。深入分析金融领域犯罪特点规律,就农村合规小额贷款公司布局不合理问题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小额贷款整治。以长江大保护为中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6人,办理的某药业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聚焦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依法对11名多次在长江干流水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分子提起公诉。严守江阴长江黄金岸线资源,就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江滩破坏港口岸线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移除非法填滩土石方24万余立方米,实现生产岸线向生态岸线的华丽转变,该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将司法救助融入到服务精准脱贫工作中,对9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坚决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把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抓手,起诉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犯罪3件5人,依法对公安部督办的一起利用网络组建多个群组、向7000余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积极参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守牢“发展决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惩治工程建设、企业生产等领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起诉20件21人。扎紧扎密公共安全的“篱笆”,起诉涉枪、涉爆、放火犯罪5件8人,依法对在人民路步行街放火烧毁店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助力反腐败大局】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联合市监委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顺畅监检衔接,共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严惩城市建设领域权力腐败,依法对江阴市原规划局局长、江阴城乡建设“1310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缪敏,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坚决惩治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起诉挪用和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确保各项强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走样缩水。积极参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天网行动”,依法批捕一名涉嫌窝藏、包庇江阴籍“红通人员”的犯罪嫌疑人。

  【严厉打击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犯罪】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摆在首位,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6人,起诉59人;对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1198人。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23人,对添加罂粟壳熬煮羊汤售卖,危害消费者健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龚建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受到刑事处罚同时被判处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江阴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零容忍”,起诉运输、贩卖毒品案件55件60人。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以案释法开展警示宣传,《藏在真空包装豆腐干里的毒品》被中国青年报等30余家媒体报道,新闻作品《视频聊天网站缘何成毒品“专卖店”》荣获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中国新闻奖。

  【用心用情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的,批捕10人,起诉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的,不起诉45人。将孩子的事当成天大的事,支持起诉撤销一名因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多次遭性侵的监护人资格,协调解决被害女孩异地入学问题,向其发放救助金7万元,帮助治愈心灵创伤。按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的要求,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专业化建设,在全省率先研发未成年人检察智慧平台,精准帮教72名失足少年走出犯罪阴影、重拾生活信心。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快批捕一名入室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从严起诉一名威逼利诱性侵多名小学生的犯罪嫌疑人;与教育局等多个部门会商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拍摄的防性侵微电影《云朵》荣获全省第五届平安江苏微电影评比二等奖。

  【积极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江阴市检察院有效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线上线下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8件。依托检察官进网格、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共同体建设,先后10次邀请第三方参与重信重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用真心真情打开信访人“法结、心结、情结”,实现息诉罢访。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切实承担好主导责任,共对2911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0.3%,法院采纳率达98.7%。认真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份,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开房”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547家旅馆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为未成年人筑起安全防护堤,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