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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已批捕涉黑涉恶案件90件217人
2019-05-20 15:19:00  来源:人民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无锡市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抓手,高效、精准、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0件217人,其中涉恶案件82件201人、涉黑案件8件16人;起诉54件256人,其中涉恶案件39件164人、涉黑案件15件92人,主要集中在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罪名;办理了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全省首例运管领域涉恶集团案件。

  完善工作机制

  实现快捕快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无锡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社会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剑指“套路贷”“行霸业霸”“黄赌毒”等重点领域,摸排攻坚,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其中,滨湖区检察院2018年开展了惩治涉赌类犯罪“飓风”行动、2019年开展了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铁腕”行动,作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同步推进;锡山区院、梁溪区院集中打击了“套路贷”犯罪,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方悦、徐前真等38人特大“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运用提前介入侦查、追捕、追诉等多种手段,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先后21次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统一标准,达成共识。同时,上下级院之间、侦捕诉之间实现案件信息实时共享,重大案件同步联动,确保专项斗争前后有序衔接,持续顺利推进。

  在捕诉合一、提前介入机制下,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间普遍缩短为2至3日,审查起诉时间也大幅缩短,在20日内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四分之一。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需要一批素质能力过硬的“精兵强将”,无锡检察机关在全市成立17个黑恶势力案件专业化办案小组,宜兴市检察院办案骨干编写了《扫黑除恶一本通》,结合“套路贷”案件无锡办理经验,协助省院制定《“套路贷”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审查指引》,被编入《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重点问题的审查指引》,推动了类案高效统一办理。

  落实司法责任

  提升办案质量

  无锡检察机关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阶段共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3件32人,审查起诉阶段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5件144人,其中,将恶势力案件改为普通刑事案件19件96人,将涉黑案件改为涉恶案件1件10人,将涉恶案件改为涉黑案件5件38人。

  无锡两级检察机关制定线索管理规定,尤其注重梳理“关系网”“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对近年来已经办理的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个类型的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全面汇总,集中摸排,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线索24件,向监察委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7件。江阴市院启动“打伞专项年行动”,深化讯问排查、阅卷细查,坚持黑恶案件、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回头看,注重个案查、串联查,保证摸排全面彻底,同时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结果双向反馈工作机制。

  对上级督办案件及首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无锡检察机关组织模拟庭审演练,优化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利用远程庭审指挥观摩系统开辟“第二庭审现场”,与出庭公诉人实时互动,全程指导,确保庭审质量;对人员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各基层院分管领导统领办案小组,实行团队作战、领导带头办案,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参与综合治理

  拓展打击效果

  无锡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坚持边打边治,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重大涉恶集团案件,认真分析犯罪形成的原因,查找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就公共场所管理、重点行业监督、重点人员管控,两级检察机关共向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份。

  无锡检察机关还制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举报宣传展板,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此次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综合运用内外网、“两微一端”发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拍摄扫黑除恶案件专题纪录片等。

  无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坚持“一个都不放过、一个都不凑数”的实事求是办案原则,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健全专业化办案机制,完善横向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检察长带头办案,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实现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精准打击。今后将深挖彻查涉黑涉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在“破网打伞”中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产生的原因的深度剖析,积极查找相关职能部门在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在综合治理中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杨国华 袁丹)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