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袁某某、王某甲、孙某某、燕某某、王某乙、姜某某、王某丙、张某甲、彭某某、张某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提起公诉。上述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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