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微商互推”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某、胡某某、伍某某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胡某某、伍某某经事先合谋,由被告人陈某某、伍某某负责售前,通过微信在微商群中以“微商互推”的方式寻找被害人,让被害人帮忙推销“参桂软骨钙”产品,由被告人胡某某负责售后,冒充买家向被害人假意购买,造成该产品热销的假象,随后被告人陈某某、伍某某诱骗被害人代理该产品,通过相互配合诱骗被害人升级代理,以达到骗取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上述手段共骗取1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19000余元。诈骗数额巨大。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微商互推”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2019-07-24 14:21:00 来源: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