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起盗窃“银浆”案提起公诉,分别是被告人黄某旺、龙某、刘某盗窃案、黄某林、程某刚盗窃案提起公诉,二起案件的五名被告人以打工为由,先后到多家使用“银浆”作为加工生产原料的企业,采用夹带的方式窃得“银浆”,其中,被告人黄某旺、龙某、黄某林、程某刚盗窃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盗窃数额较大。
第48次检察开放日 | “政协+检察”携手共绘法治“同心圆”
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多单位前往多个快递转运中心开展安全宣讲
江阴市检察院联合进行寄递渠道联合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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